沒空回家… 軍人訴離 法官駁回沒空回家… 軍人訴離 法官駁回【聯合報╱記者曹敏吉 /高雄報導】海軍退役的黃姓職業軍人,以長年跟隨部隊,沒空回家,導致婚姻難以維持等理由訴請離婚;妻子則以不願放棄軍眷權利等理由拒絕離婚。高雄地院法官認為黃休假日沒能回家疼老婆孩子,是他不對,駁回他的離婚請求。 黃姓男子提告指出,他是職業軍人,在海軍服役,長期在外地的部隊居住,每個月只能回到位在高雄市左營區的家約兩趟,結婚十多年來,夫妻間聚少離多,雙方感情逐漸淡薄,最近幾年已無夫妻的親密關係。 黃姓男子說,二年多前他退伍時,妻子把他家裡的衣物及日常用品,搬到他父母親住的地方,叫他自己去拿,並在外居住,他只好在外面租房子,夫妻分居迄今,名存實亡。 他還怪罪妻子根本不會講台語,無法和他父母溝通,年節時也不太願意和他一起回他家去探望他父母。 妻子則表示,丈夫因工作關係長期在外,她只能接受,並勤儉持家,照顧子女;但丈夫在她住院開刀、家裡因水災淹大水時,均不聞不問。她工作不穩定,一旦離婚,將喪失軍眷身分,且兒女也將失去完整的家庭,她不願意離婚。 他們的子女作證說:「媽媽對阿公、阿嬤都很好,她還有清理阿公床下,還有修理馬桶。」 法官表示,職業軍人不必在營休假,黃姓男子可利用正常休假或補假,「以時間換取空間,將有限假日寶貴時間,盡量留給家人」;但他卻很少回家,應就兩人婚姻的問題負較大責任。 【2011/12/18 聯合報】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.
- Jul 26 Thu 2012 18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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